2025年11月,日本政府主办的“领土主权展示馆”增添了所谓的三项“新证据”。事实上,笔者在2016年出版的《钓鱼岛归属研究:事实与法理》一书中以及发表的文章中,已经对三个“新证据”进行了分析、澄清和驳斥。可见日方确实拿不出什么重要物资。其中之一是1950年5月出现在外务省档案中的“关于对日和平条约领土部分的问题和主张的概要草案”(没有签名)。日方在展板说明中强调,“该文件使用‘剑头群岛’这个名称作为琉球的一部分,特别是八重山(冲绳)。到目前为止,这是日本单方面考虑和搞乱的完全错误的信息。对此应该彻底澄清,以重新确定琉球群岛的归属。”线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对日和约关于领土问题的问题和主张大纲草案》假定中国1879年。因此,应该研究将这些岛屿纳入台湾并归还中国。第二种选择是,根据清朝使臣张学礼的记载,将琉球范围界定为三十六岛(不包括钓鱼岛),需要研究当时日本概况中记载的“尖阁列岛”(指钓鱼岛、黄尾岛、南小岛、薄霄岛)台湾的归还。从草案全文来看,主要是建议中国政府根据二战结束前日本领土的总体思路,制定一份关于日后领土划分的草案,其中包括钓鱼岛以西的岛屿。英岛及其附属岛屿并入台湾并归还中国。可见,起草者对于钓鱼岛等岛屿不属于日本或琉球古国有明确认识,主张战后将钓鱼岛及包括台湾在内的附属岛屿纳入中国版图。草案称,应研究八重山群岛是否应纳入台湾。这是因为1879年日本明治政府将琉球藩改为冲绳县时遭到了中国的反对。当时,日本外务省向中国提出了“琉球两部分方案”,即日本同意将八重山岛和宫古岛转让给中国(不包括钓鱼岛,表明日本当时认定它们属于中国,而不是琉球群岛),而那霸及其以北地区则转让给日本。对此,智日本政府没有表示赞同,也不承认日本吞并琉球,但也无法纠正。后来,由于1894-1894年的中日战争,此事不了了之。该草案资料仅在当时的琉球群岛“概况”部分提及“八重山(日本列岛)”或“尖阁诸岛”。这是指 1930 年代日本统治时期。琉球的总体思路和岛屿名称并不意味着中国承认钓鱼岛是“琉球(冲绳)的一部分”,也不意味着中国政府承认钓鱼岛属于琉球或日本。同样,1943年12月发表的《开罗宣言》使用了日本占领时期中国东北地区的名称“满洲里”,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中国和英国政府承认中国东北地区为“满洲国”。如果有人断章取义并错误地声称《开罗宣言》承认“满洲国”,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草案未获通过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政府正式提出美国在战后初期对华实行冷战政策,并拒绝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出席旧金山和会。但根据日本政府承诺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日本毫无疑问应该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归还给中国。 (作者为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教授)